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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推行投资建设项目数字化“多图联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8    来源:建湖县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湖开发区、县高新区、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行投资建设项目数字化“多图联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关于推行投资建设项目数字化“多图联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投资建设项目审批速度,提高基建工程图审效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推行投资建设项目数字化“多图联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7〕45号)、县委《关于印发〈中共建湖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发〔2017〕11 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建发〔2017〕14 号)精神,现就推行投资建设项目数字化“多图联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县级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设计图、建筑施工图、消防施工图、人防专项施工图、防雷装置施工图、卫生和通信基础设施图,依托市数字化“多图联审”平台,实行“一窗受理、网上流转、联合审图、数字交付”,改传统的“人带着图纸跑”为“图纸在网上走”,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压缩联审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工作要求

  (一)实行一窗受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多图联审”统一接件窗口(简称“多图联审”窗口),统一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并通过市数字化“多图联审”平台推送至各参审单位。

  (二)实行联合审图。具有图审资质的单位收到审查信息后,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在网上同步开展审查工作,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首次审查,提出网上审查意见。首审意见需要修改、修正的,应根据网上信息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组织修改,并上传至原审查单位复审,复审应在承诺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联合审查时限为7个工作日,复审时限为3个工作日(首审和复审之间的设计调整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内)。

  (三)实行统一反馈。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后,由“多图联审”窗口统一反馈给建设单位和项目审批部门,建设单位按市统一规定交纳审查费用,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相应的审批意见。

  三、推进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审改办负责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工作的统筹协调;县政务办负责“多图联审”组织推进和平台运用、维护、推广工作;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多图联审”窗口设立、办事指南编制以及具体实施工作,并做好与市“多图联审”服务中心的协调对接工作;县规划城管局、人防办、消防大队、气象局、经信委、卫计委负责数字化“多图联审”衔接工作,加强对有图审资质、设计资质单位的监管,推动参与图审的单位与联审单位的沟通交流,做好审查信息实时比对、互查互动工作。

  (二)加强平台对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认真指导县内图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做好业务协调、网络对接、管理衔接等工作,不断提升应用数字化“多图联审”平台的水平,实现与市平台的有效对接。

  (三)注重宣传推广。加大数字化“多图联审”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企业群众知晓率;认真编制“多图联审”办事指南,帮助建设单位及其报审人员熟悉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等操作流程,提高“多图联审”平台利用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强化成果运用。明确以县政务服务中心“多图联审”窗口出具的审查意见作为相关的审批依据,并在后续监管和竣工验收阶段,充分运用数字化联合审图的成果,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各部门推进数字化“多图联审”工作的成果运用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上一条:转发《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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