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湖开发区、县高新区、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建湖县2018年就业创业脱贫致富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建湖县2018年就业创业脱贫致富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研究,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脱贫致富行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围绕“标准再提高、重点再聚焦、内涵再丰富、底线再织牢”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就业创业扶贫重要工作职责,切实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精准发力,带动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工资性、经营性和转移性收入实现稳定较快增长,努力推进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
二、主要目标
1. 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比较充分。开展有效就业援助,到2018年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现就业1800人以上,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2. 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创业就业较快增长。实施全方位创业扶持,面向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普惠性创业政策体系和个性化创业服务体系全面建立,2018年,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成功创业200人以上。
3. 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技能显著提高。落实专项培训计划,确保每个有培训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4. 人社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人社基层经办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标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到2018年底,标准化街道(乡镇)平台建成率达100%,标准化社区(行政村)平台建成率达65%,人社信息系统实现全县统一、集中共享、互联互通。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精准就业援助
1. 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把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全面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发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采取托底安置的方式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开发主体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各类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引导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经申报认定后按规定给予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2. 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结合各镇(街道、区)特色产业发展,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鼓励发展扶贫车间、村加工点以及手工编织等居家就业和灵活就业形态,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加大对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的人社政策支持力度,拓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空间。结合“春风雁归”行动、每周三、五劳务集市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活动,更大力度、更密频度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专场求职招聘会,针对其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偏低的情况,广泛采集一线普工和服务行业的用工岗位,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3. 大力开展劳务协作。动员各类企业和职业中介机构广泛参与,加大优质岗位信息推介和对接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劳务协作的领域和规模,实现有效人岗对接。新建5个以上劳务协作基地,建立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劳务输出协作机制,加强用工指导和岗位对接服务,形成常态化劳动力流动输出就业格局。
(二)强化精准创业扶持
1. 激发创业潜力。大力实施创业脱贫致富行动,加快推进创业扶持政策向农村延伸覆盖,将返乡农民工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分别提高到30万元和3年,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财政贴息。对处于初创期或实现成功创业的返乡农民工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落实场租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成功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拓展实施内容、提高奖补标准、简化办事流程,推动政策落地生效,发挥政策激励引领作用。
2. 提升创业能力。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施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的创业培训,开发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来料加工装配等创业培训项目,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推行创业模块培训、案例教学和模拟训练,不断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全面提升创业培训质量。重点实施电子商务培训专项计划,大力推广“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模式和 “一村一品一店”网络平台创业新经验,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拓展创业渠道、降低创业成本,扶持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在电子商务、家庭手工业等领域实现创业就业。
3. 释放创业活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示范园和家庭手工业产品集散点建设,打造优质创业载体,鼓励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入园孵化,提高创业成功率;引导有技术、有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帮助更多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对促进返乡农民工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创业成效显著的创业载体,在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评定中优先予以考虑。深入开展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园区建设活动,全年创建省级创业型街道(镇)2个以上、社区(村)55个以上、园区1个以上,营造基层浓厚创业氛围。
(三)强化精准技能培训
1. 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种目录发布“两项”制度,组织实施免费接受培训行动,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参加就业前的专项能力或初级职业资格技能培训,按实际培训成本给予全额补贴,鼓励和引导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基本消除无技能转移就业现象,促进实现素质就业。鼓励企业对新招用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开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并按规定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2.推进岗位培训有效对接。完善就业岗位与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工作机制,在全面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供给缺口的基础上,依托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一线操作工、家政服务员、餐饮服务员、养老服务员等市场需求量大、岗位层次要求低的技能培训项目,搭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与用工岗位供需对接平台。结合用工岗位设置制定专项培训计划,推广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开展新成长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订单式、定向式岗前培训,畅通人力资源有效供给渠道。
3. 开展技能脱贫院校行动。人社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在全县技职院校组织开展技能脱贫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制定实施减免学生杂费、书本费和给予生活费补助政策,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在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列支。
(四)强化精准人社服务
1. 开展分类人社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建立定点、定人的“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机制,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提供全流程的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
2.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人社经办服务机构功能建设,推动经办模式从“一站式”到“一窗式”、“移动式”的持续转型升级,持续完善基层就业创业便民服务体系,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快捷、便利、及时的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实施“互联网+人社”计划,建设全县统一的人社服务信息应用平台和基础数据库,推进《就业创业证》和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实现面向低收入人口的信息发布、服务经办、政策实施的全流程信息化,提增人社服务效能。
3. 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公共人社服务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加强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在实现基层人社平台城乡覆盖、三级贯通的基础上,确保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平台硬件设施设备和项目服务流程全面达到《江苏省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和业务提升培训,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配备率和持证上岗率均达100%,打造专业化服务队伍,有效补齐基层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方面的工作短板。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把就业创业精准扶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建立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上下联系沟通,形成县、镇(街道、区)、村(社区)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帮扶工作格局。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就业创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就业创业扶贫实施方案,科学谋划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确定的目标、制定的政策、部署的任务,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2. 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各类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重点向扶贫任务重、目标任务完成好的镇(街道、区)倾斜。扩大县、镇两级财政用于就业创业扶贫开发的资金规模,确保实现面向低收入人口的各项扶持政策“应补尽补、应享尽享”,实现就业创业扶贫资金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管”的根本性转变。
3. 实施重点帮扶。将重点镇(街道、区)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实施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载体打造、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就业创业帮扶工程项目,在政策制定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充分倾斜,确保序时推进、如期完成,有效改善就业创业环境,加快增收脱贫步伐。
4. 树立先进典型。对在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切实发挥典型引导、示范引路作用。充分总结和宣传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调动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 开展督促检查。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调度,按照文件精神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开展目标完成、任务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促检查,对于成效显著的镇(街道、区)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力的予以追究问责,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就业创业扶贫成效数据统计工作,要定期汇总上报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情况,为全县动态评估精准扶贫效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